試管嬰兒學術上稱為「體外受精」 (In Vitro Fertilization , IVF),將卵子、精子取出後在體外進行受精,培養成胚胎再植入子宮內。
人工生殖法規定,進行試管嬰兒療程需有台灣法定婚姻關係的異性夫妻,同性婚姻仍在修法討論中。
夫妻正常性行為嘗試半年以上未懷孕,建議可進行男女雙方生育力相關檢查,評估難孕原因後再與醫師討論適合的療程方式。
PGS送檢時間約14天取得報告。
因此,一個完整的試管嬰兒療程約需兩個月時間,但若要調整內膜或是進行胚胎著床前染色體檢測(PGT-A)則時間會更長,可於門診諮詢時與醫師確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