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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115年報稅須知】華育收據自113年起可列舉「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」

【重要公告】華育婦產科診所 113 年度起適用「醫藥及生育費」列舉扣除額

親愛的貴賓,您好:

華育婦產科診所始終與您並肩同行,致力於提供優質的生殖醫學服務,並積極協助減輕您的經濟負擔。

本院欣而宣布,自 113 年度起,華育已正式經財政部核定為「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療機構」,這意味著,您在本院進行各項療程(包含試管嬰兒、凍卵、人工受孕及婦科相關診療)所持有的自費收據,皆可於 115 年 5 月 辦理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時,依法列舉為「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」。

🌟 稅務小知識: 經財政部此項核定,是自費診所收據能否合法抵稅的關鍵依據,這也展現了華育在會計制度上的嚴謹與合法。

申報指引:我該如何申報抵稅?

適用時間

 115 年 5 月 申報「114 年度」綜合所得稅時即可使用。

適用對象

 於本院進行療程、具備華育正式醫療收據之患者。

扣除額上限

依現行稅法,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無金額上限限制(僅限醫療性質支出)。

特別針對「試管嬰兒補助」患者之重要規定

針對參與「國健署體外受精人工生殖補助」之家庭,本院依據 財政部 114 年 10 月 16 日台財稅字第 11404641660 號令,彙整以下申報要點:

  • 「非健保特約」亦適用: 即便是非健保特約機構(如本院),只要該療程經主管機關核准補助,患者即可憑收據列報扣除。

  • 差額扣除原則: 申報金額必須是「總費用扣除政府補助款及保險理賠」後的差額

📊 申報計算範例(以試管療程為例)

若您的療程總花費為 30 萬元,獲得政府試管嬰兒補助 15 萬元,商業保險理賠 2 萬元:

您可列舉扣除的醫藥費金額 = 30 萬 (總費用) – 15 萬 (補助) – 2 萬 (保險) = 13 萬元。

應備文件與溫馨提醒

為了讓您的報稅流程更順暢,請務必備妥以下文件:

  1. 華育婦產科診所醫療收費收據正本。

  2. 若有申請相關補助,請附上補助核款證明或主管機關核定同意書。

  3. 申報時請自行扣除理賠金額。若收據正本已交予保險公司,請檢附加蓋「理賠章」及「與正本相符」之收據影本,並保留保險理賠給付明細以備查核。

【華育小提醒】 請您妥善保存所有醫療收據正本。

若對特定費用的申報細節有任何疑問,建議撥打國稅局免付費諮詢電話:0800-000-321

※ 實際稅務扣除額度及認定,仍以各地區國稅局審核結果為準。

115-03-26更新:經財政部核定其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療(事)機構

 
華育將持續提供卓越的醫療品質與完善的法規保障,與您一同守護健康、實現生育夢想。
 

華育婦產科診所 團隊敬啟

發布日期:115 年 3 月 26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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